目前分類:雜記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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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個偽善之徒,至少是個有自覺的偽善之徒,這幾天一直小小困惑我的事,我今天終於下定決心按下了「取消」鍵,他知道我其實早就對他失去了耐心又怎樣?大家撕破了臉說開也許對我們都好,只是我真的很怕因為我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導致他絲毫不眷戀的切下與世間相連的那條線。生命過於沈重,尤其是他人的生命更加沈重,我不敢也不願負任何責任,你說我自私或是怎樣都好,反正我現在想到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不想管了啦!」這可以說是偽善之徒的小小決心吧!特別記在這裡以供紀念,哈哈,值得紀念的一天。

後記:為什麼那東西會一直出現個不停?有時候跟別人說話到一半還會出現,終於有一次在無意識之下按下了確定,而且還按了兩次...算了...這就告訴我們強迫推銷還是有其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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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和涵秋、小草、阿鼠去香橙吃「合菜吃到飽」,中午時段坐的滿滿的客人,見證了「吃到飽」對於台灣人歷久不衰的魅力,裡面的菜的確好吃,但是我還是覺得會有這麼多客人的主因是吃到飽。

☆★☆★☆★☆★☆所謂的神秘分隔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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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和紹君一同去逛舊書店「茉莉」,看到好多好多的「新書」,心中真的不由得百感交集,我會買的書,自然都是我喜歡的,而且還要喜歡到「把它買下來」,我敢說,我這樣算是這書的「知己」吧!

    但是看到好多很新的書淪落到舊書店時,心情是很複雜的,一方面因為可以買到便宜的書而雀躍,但是另一方面又很心疼,覺得這些書還這麼的新,有些甚至才出版幾天而已,是怎麼樣的遭遇,讓他流落到這裡來呢?

    以前在報紙上看過一篇文章,是一個作家寫的,他說「要打擊一個作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的書拿去網拍,然後賣的很便宜卻都沒有人出價」,我雖然心中暗笑,但是現今倒是有點理解其中的淒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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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在決定自己玩一個BLOG時,還曾經對別人半開玩笑的表示「這樣下來就可以記錄到底哪天比較衰了」,誰知道竟真淪落到如此。

    放春假的第一天,我帶著良好的心情在路上散步,「福兮或所倚,禍兮福所倚」啊!走一走進入一家連鎖書店,正想看看最近是不是有什麼有意思的新書時,災變就這樣發生在瞬間。書架倒了!!= =  這該怎麼說呢?好好一家書店,竟然會有這麼容易推倒的書架(嗯,重點好像不是這個!),重點是我正好正站在那書架的前面,於是乎,一開始體驗到這的確是個書架的,是我的肩膀,他告訴我重力這東西的確存在,接下來是書架上的書,很好,書如雪片般一一掉落,其中一本居然好死不死的砸中我的手,書的側頁直接鑲入我右手指的指尖,唉,怎一個痛字了得。

    在親身體驗過以前,別人怎麼說,我都不會相信手指尖的微血管,居然可以流出這樣大量的血,將那本「無辜受害者」的側顏,2/3沾染了不祥的豔紅。本以為這樣已經可以列入「倒楣大全集」之類的東西了,接下來出現的是其實不應該列入「倒楣大全」,應該列入「世界什麼都有」。

    雙手沾滿鮮血的我一時跌坐在地上沒有辦法站起來,店員倒是「適時」的出現了,他用後娘般酸溜溜的口氣說「這麼大了還玩什麼書架」,我當然沒好氣的說「請你去問那個推書架的死小鬼吧!」接下來適時出現的,是小鬼的媽,他用喝了十幾瓶醋的語氣說「唉~我家XX最乖了,才不會玩書架,一定是有人慫恿他!不然就是有人作錯事不承認還栽贓!」

    說畢,就往我這一看。本來還覺得事情帶著幾分滑稽意味的我,不由得心頭火大起,立刻說「如果是您家公子自己弄的呢?那好,大家現在都不要動,我們去請警察來驗指紋,如果上頭有『貴公子』的指紋,那我可要提出『過失傷害』喔!」說時遲,那時快,沒過變臉迅速若斯的母親,立刻帶著兒子落荒而逃,留下我和店員大眼瞪小眼。

    如果這是童話,有了一個「正義獲勝」(至少是惡人竄逃)的結局,就應該畫下HAPPY ENDING了,但是這是現實,所以正義英雄在覺得店員也是賺辛苦錢的份上,只好把那本鮮血的勳章買下,作為一次小小的紀念。(PS,這紀念還真昂貴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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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泰莉事件鬧得凶,安樂死這個像死刑一樣爭論多年未有定論的話題又被重新炒熱起來。植物人到底是什麼呢?就我的觀念而言,他們是一群被關在自己裡面的人,他或許有意識,但或許沒有,唯一共通的就是他們都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就像植物一般。我是贊成安樂死的,甚至我可以說「如果有一天我變成這樣,請你慈悲的賜與我死亡」但是生死畢竟是無法參破的,對於親人的不捨也非任何東西可以替代。泰莉事件爭議最大在於夫妻和父母之間的角力,兒女長的再大,對於父母來說都是一樣的,但是如果她丈夫所言屬實,這是他們之間的「約定」,有誰又忍心苛責什麼?

    說到這個就一起談談我對於自殺的感受,我認為大家應該接受死亡是生命中的一部份,我們是有全決定主宰自己的生命的,如果社會上有這種東西有多好?一種叫做「死亡醫院」的地方,當某人想要死時,就可以到這裡去,不用削骨還父剝肉還母啦!只要把「能用的」東西拿出來,像角膜可以捐贈,各種器官能用的拿出來用一用,皮膚不知可以造福多少人,最後還可以把血液抽乾(血液抽乾就不能捐器官了喔!~FROM捐血室某護士資訊提供),只剩骨頭等等「用不到」的地方時,還可以拿去加工,製造成氮肥磷肥等東西。如果身體器官已耗損的差不多,那至少來個大體捐贈吧!

    讀書會的人聽了,竟異口同聲的表示這讓他們想到「快樂解脫場」,無言啊!我沒這個意思,但是我覺得我的想法沒什麼不好啊!到時候自殺者家屬說不定還可以從器官捐贈者那裡拿到一些「好處」(這不見得是指金錢,也指說已逝親人的一部份會在他人身上繼續活下去,如果兩方都是親切有心的人的話,說不定就和多了幾個親人一樣),這不是比其他的好太多了嗎?家中如果有久病纏身者,或是一再自殺未遂者,對於這個家也是很大的負擔吧!

    其實有這種想法也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早就」這樣想了,但是目前為止聽過而能夠接受此思想的人,恐怕不超過五個人吧!我早就不在乎所謂「驚世駭俗」,因為習慣,或是我真的一直認為我很普通吧!(笑)但是忘記是誰說的,這個社會還沒有成熟到可以接受死亡,我的這種「春秋大夢」,恐怕要等個一、兩百年才能實現吧!

佛羅里達最高法院駁回泰莉雙親上訴泰莉垂死邊緣

植物人泰莉呻吟「我想活」? 父母解讀醫師不認同

200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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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悽慘的標題,才不是,只是為了感慨縱使相逢應不識的悲哀。今天和一個重考班朋友見面,他大概是重考般的朋友裡,和我最為契合的一個吧!要見面的時候發生極為可笑的事情,但是仔細想想,也有一點兒的悲哀,如果情境不一樣的話。

    我上大學以來,漸漸的習慣了手機的生活,沒有了他,還挺不方便,科技產品的壞處也許就是在你習慣以後有了習慣的惰性吧!而王婕,這人根本是個都市原始人,她常常不帶手機,而帶了也不見得會開機,現在終於了解到朋友當時氣急敗壞指責我的焦慮。

    我們相約星期四,在週三的晚上,含含糊糊不清不楚的約定了7點,在師大黃偵憲皮膚科前見面(好怪的地點 =..=),並說好她下課以後再打電話給我確認,但是她大小姐好樣的沒帶手機,還好我還記得一開始莫名相約的地點,雖然我想要吃小草推薦的那家,但是有找到人就好(淚)。

    接下來就到了這件事情最可笑的核心,我們兩人,沒有聯絡方法,就這樣在醫院前面痴痴的等對方到來,在相距不到兩公尺的地方,相等了大約半小時,最後還是他先來認我的ORZ.....。相認以後,他就說「我還以為怎麼會有小學生這麼晚了在這裡亂晃(我穿了吊帶褲,綁辮子),我就說,我還在想這個師大人怎麼這麼奇怪,還約在這裡(她跟我上次見面不大一樣,把長及臀部的頭髮剪到臉邊),我們兩個居然這麼久才相認,而且距離上次見面說不定都還沒有半年(默)。

    這樣說來,我們說不定不知道多少次和自己曾經這樣熟悉的人擦身而過而不自知,這樣想想還真是一件可悲的事啊!也許人生就是這樣默默的聚散離合,不經想到村上春樹被說到爛的「遇見100%的女孩」,我們是不是常常在公車上、捷運裡,或是倒垃圾的時候遇見了生命中曾經這麼重要(也許是失散的彼此啊!)而不自覺呢?

    我對村上沒什麼感覺,對於他這個作品也沒有特殊的感想,但是我好像可以了解其中淡淡而說不出的哀愁了!順帶一提,遇見100%女孩的共通點好像就是「讓她過去」吧!也許一講話,那淡淡的魔法就會被破壞掉吧!所以擦身而過也許是好的,遺忘也許是上天的贈禮吧!

   前段時間看同人小說時,看了「縱使相逢應不識」一節,覺得真是悲哀,一種說不出口的悲哀,真是悲到心理去了,不知道在情人相逢時悽慘的是「不識」,還是「人事已非」或是「出大糗」,本人覺得最悽慘的應該就是「不識」吧!沒想到自己的「不識」居然如此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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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唱團一直有的一個問題:「小精靈」,或者稱他「鬼」,終於讓我們體會到他的可惡。

    班上跟我頗熟的兩個朋友都是合唱團的,所以我知道一點合唱團的事。在幾屆以前,曾有一個想要當團長未如願的人,現在大家稱他為「小精靈」或是「鬼」,一般人當不上頂多憤而退團,大半摸摸鼻子了事,但是這個精神病患,他大概服膺的是「得不到就毀了他」這套哲學,他居然就針對合唱團,四處搞破壞,像團桌就時時要有人留守,預防他來破壞團員的東西或是公物。

    老實說,在這件事發生之前,大概是因為有一點「事不關己」吧!所以我覺得他破壞東西雖然使人困擾但是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傷害力,但是在3/22當天,他做出了讓我覺得「這人沒救了、直接送監獄或是精神病院」的事:他在女生的頭上抹強力膠,這真的不由自主讓人怒起來,或是像小舞所說的「正義在哪裡?」正義已經死了吧!

    童話「為死去的正義敲喪鐘」之中最後有人出來主持正義,但是這次的事只讓我對學校的官僚體制感到相當無奈,這件事早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但是學校卻一定要等「具體事項」發生以後,才會加以處理,這無論走到哪裡都是如此吧!

    這世界越來越怪異,暴力血腥的新聞不管怎樣總可以充滿整個新聞的版面,單論殘酷程度而言這樣的事應該只算小CASE,但是他近,更讓我體會到暴力氣息的濃厚,我衷心祈禱,大家都永遠不要上社會新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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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是福禍相交雜發生的,我也是,可是我的交雜發生恐怕比其他人都更猛烈些,有時候幸運的無以復加,要抽什麼獎都會中,但是倒楣起來真的可以以「倒了八輩子的楣」來形容。

    我去學校的話要坐車去公館,再從公館轉車去,在去公館的公車上發現沒帶錢包+悠遊卡,只好跟路人乞討到了公館...有提款卡要領錢提款卡被吃掉了...而且是放進去就被吃掉喔!不是按錯或是怎樣的,要不是這是在捷運站裡的機器,我真要懷疑是「詐騙集團」所為了。我打電話到客服去問,他就說「喔!這個嘛…不是卡片的問題就是機器的問題」廢話!難道是『人』的問題嗎?還是我插卡片姿勢的問題?罵他又於事無補。(客服就用來給人罵的--FROM一針見血的朋友映人)

    最可笑的就是原來會在卡片夾裡放「緊急預備金」的我居然正好在上週把預備金用掉了,身無分文的我手機又在前幾天掉了只好走到學校去,而且這天還太陽很大,熱的要命…無言,沿路只好一直自我安慰「我在散步!我在郊遊!」從萬隆到景美那段還被狗追。原來在追我的那隻狗應該是想跟我玩(推定),但是其他狗為了表現牠們夠朋友,所以就跟著追了上來,後來演變成有六、七隻狗在追我的局面,終於到達學校,苦難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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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是晚上11點39分,心中的懊悔之情已去了大半,但是還是覺得很無言。我使用的手機並不時髦,是一隻不知道多久以前的SONY T-100,它老是接觸不良,或是收不到訊號,早上才說希望時間到期以後能把他換掉,結果真是一語成懺啊。這樣也許也好,習慣沒有手機的日子,就像網路壞掉期間都一直沒開MSN一樣,科技太過便利反而會太依賴...唉...其實還是相當懊悔。

花錢能夠消災的都是小事(自我催眠安慰中)花錢能夠消災的都是小事(自我催眠安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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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聽到朋友出車禍,縫了三針,雖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但還是覺得可怖,生命脆弱的一如花火,今天小妹又使用美工刀不當割到手,縫了兩針。都是小傷,可是很想大罵:「你們是在比賽嗎?」大家都平平安安的是一種默默的幸福吧!

    今天第一次練國術...正確的馬步蹲個幾秒鐘就實在累到腳會發抖,真是無言,原來我的身體這麼難以使用,接著再繼續練一些基本的踢腿、步法等等的,最後還練了螳螂拳,我覺得真是前途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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